2020年重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办理条件说明

作者: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量: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有资格向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位。
(一)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
(二)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
(三)在籍时间到毕业两年内参加由市教委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者。
(四)除论文考核成绩外,其余课程的平均分为65分以上。
(五)论文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
(六)毕业两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