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26浏览量:
各区县(自治县)报考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办:
    2019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注册、网上交费的方式。为做好我市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9年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至14日;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
    2.学分互认考试
    2019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至12日;2019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
    二、注册时间
    1.关于统考注册时间
    2019年4月自考统考注册时间:2019年2月25日0:00至3月15日15:00。
    2019年10月自考统考注册时间:2019年8月25日0:00至9月15日15:00。
    2.关于学分互认考试注册时间
    2019年上半年学分互认考试注册时间:2019年3月16日0:00至3月30日15:00。
    2019年下半年学分互认考试注册时间:2019年9月16日0:00至9月30日15:00。
    以上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3日内完成考场的编场工作。
    三、注册流程
    自考考生注册网址为http://zk.cqksy.cn,首次报考者首先须网上注册,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登记照,区县(自治县)报考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重点:网上提交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是否与本人身份证的相应信息一致,登记照的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是五官突出的免冠近照等,如有差误需返回考生重新提交,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建档审核通过后,考生交纳建档费48元(含准考证制作费8元),完成建档;然后选择报考区县(或区域),再确定报考课程,交纳报考费(每科40元),完成报考。
    续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网页后,选择考试区县(或区域),确定报考课程,交纳报考费,完成报考。
    如有考生需申请补办准考证的,也在此期间在网上提交申请、交纳准考证费8元,完成补办手续。
    助学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含自考学分互认考试)由所在主考学校完成,主考学校在网上集体报名、统一交纳考试费。
    所有考试报名工作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尤其是主考学校所辖集体单位,务必在报名期间做好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注册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补报名报考。
    四、限定报名资格的专业
    根据卫生行业人才培养准入的规定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的相关医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目前开设的护理学(专科、独本),只接受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疏忽,各区县(自治县)报考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办应加强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尤其是属于集体单位报考的,要防止漏报、错报等事件发生,对不熟悉网上注册流程的考生要耐心指导,提供帮助,确保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完成。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