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量:
各主考学校:
  根据近年来我市实施自考学分互认考试有关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责任划分
(一)市教育考试院
  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下达开考计划、确定开考时间、制定统一的考试工作规范及相关要求、提供统一的考务工作平台,并负责监督考试实施等工作。
(二)主考学校
  由各主考学校负责报名、命题、制卷、考点设置及上报、报考数据处理及编场、监考教师和评卷教师选派、考试组织实施、评卷统分和成绩上报等工作。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开考计划
  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报名前半个月向主考学校下达开考计划,各主考学校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
  2017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时间为:11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各主考学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进行考试,不得在此时间外另行组织或追加组织学分互认考试。
(三)注册时间及报名工作
  2017年下半年学分互认考试注册时间为:9月16日9:00至9月30日15:00。
  各主考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考生的互认课程资格审查工作,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报考数据。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相关主考学校须认真核对各项考试数据,防止出现漏报,原则上注册截止后不接受补报。主考学校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编场工作,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试卷《制卷明细表》、分考点的《领卷明细表》和《考生签到册》等相关表册。《制卷明细表》要和《领卷明细表》总数一致。
  其中《制卷明细表》和各考点《领卷明细表》交付学校所联系的印刷厂用于试卷印制,印刷厂按要求完成试卷印制、按考点分卷和发卷工作。《考生签到册》用于考场签到,由主考学校打印,盖鲜章后由督考带到考点,考后收回。
(四)考点设置
  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点设置工作,要注重考点遴选,慎重开设新考点,不得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设置考点。
  考点必须设置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内,严禁委仛合作助学机构自行设置考点。考点由主考学校管理,严禁委托合作助学机构人员主考办考。对过去在办考过程中发生问题且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坚决不能设置考点。本次考试原则上不在市外设置考点,若确有需要设置,须先报我院备案同意后方可设置。
  考点需设置主考副主考,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1。应按规范布置考点(见附件2)。
(五)命题
  命题工作由各主考学校依据开考计划及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各主考学校要严格遵循课程考试大纲命题,不得随意增加或降低试卷难度,确保试题试卷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
  学分互认考试普通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类专业实作课程考试时间为24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命题模板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试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6号)的命题要求完成,试卷首页上方须注明“2017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试卷上标注的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必须与课程代码库里的信息一致。在命题的同时要制作相应的参考答案。各单项题目分值必须在首页分数栏中准确标注,同时应与试卷中的题号、分值一一对应。考试时长要试卷上明确标注。英语课程,建议试卷和答题卷分离,便于评阅。分卷形式下英语课程所配备的答题卷中类别、项目等必须与试卷中的题目相匹配。
  各主考学校要对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负责,各校必须对命题教师遴选,保密安全责任落实、命题人员管理、命题场所管理、涉密介质管理、清样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命题环节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六)试卷印制
  试卷印制工作由各主考学校负责,各校要联系有印制试卷资质的印刷厂,在与印刷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后方可开印,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试卷始终在保密状态下印制。试卷袋要求按统一样式印制(见附件3)。
(七)试卷运送和保管
  要做好试卷运送和保管全过程安全保密工作。试卷运送必须始终由2人负责,试卷从主考学校到考点必须由主考学校派出的督考携带(不论考点规模大小,均要求派出督考),严禁助学机构人员接触试卷。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中的保密柜内,保密室应设置在2楼以上,且防护措施齐备,保密室和保密柜的钥匙必须分别掌握在2人手中,保密室应不少于2人24小时值守。试卷入库前,主考学校派出的督考人员应全面须检查考点保密室硬件设施、工作制度及保密室值班工作是否合格,如不合格立即整改,如一时无法整改,则本次考试不得开考,督考人员将试卷直接带回。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主考学校派出的督考及时带回本校统一保管评阅。
(八)落实考务要求,狠抓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自考学分互认考试成绩直接应用于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考风考纪,必须狠抓落实。要教育考生诚信参考,强化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考场内考生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课桌间距80厘米以上。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30人。每个考场须配备2名监考员。开考前考场必须净化,考场内课桌抽屉能朝前的应朝前。考生必须遵守《考生须知》(见附件4)。有条件的考点要开启监控系统,并全程录像,一旦有问题,方便回查。
  要遴选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监考员,监考员必须遵守《监考员职责》(见附件5)。考试期间,监考员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看题,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应分别在考场前后监视全场,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坚决制止,并按所在学校对作弊学生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监考员不履行职责的,或考场混乱监考员不予管理的,根据情况,考点主考应做出取消监考员资格的处理;如考试院巡查人员发现考场纪律混乱,将取消该考场本堂考试所有考生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考点办考资格。
  考试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将派出督考、巡考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成笔迹抄写,填好卡袋信息。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再允许出考场。考生坐定后,统一发放笔迹信息卡(尤其注意迟到考生,不要漏发笔迹卡),提醒考生按照卡上的要求,抄写笔迹信息卡上的所有内容。笔迹卡须考生当场抄写,抄写完毕后,监考员将所有的笔迹卡都装入笔迹卡袋中,按要求填写笔迹卡袋上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便于后期扫描核对。凡是未抄写笔迹信息卡的考生,其当堂考试课程的成绩按零分计算,请监考员务必督促考生完成此项工作。笔迹卡必须考生本人书写,严禁他人代抄。请将有关笔迹信息卡的提示语张贴在考场内黑板旁。
三、其他
  学分互认考试所需的“笔迹信息卡”, “小件物品存放处”和“严禁带手机进考场”标识等,仍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并按考点、考场数分配发放。各主考学校在考前一周内到我院808室领取,远道的主考学可提前联系我院寄送。
  考前15天主考学校须将自考学分互认考试的《考点安排表》(见附件6)上报自考处,该表用于市考试院的巡督考工作,故考点一旦上报不得再更改。
  考试结束一周内,请各主考学校将《笔迹信息卡》交到我院808室,考后试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组织老师评阅、登录成绩,11月30日前将成绩数据导入自考信息管理系统;成绩打印成册盖章,交考试院801室向老师处备案,并及时完清成绩审核费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