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1-28浏览量:
主考学校自考办:
  为做好我市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职(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考试,确保2019年学分互认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承办主体及职责
  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81号)的要求,学分互认考试组织实施的主体是主考学校自考办。
  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学分互认考试的报考资格审查、报考数据采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和成绩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注册时间
  学分互认考试注册时间,上半年为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5:00,下半年为9月16日9:00至9月30日15:00。
  三、报名方式
  由主考学校自考办组织考生网上集体报名,注册网址:http://zk.cqksy.cn。
  四、报名工作要求
  各主考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监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的互认课程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在系统中录入其报考课程。注册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补报名。注册结束后,及时完成考场编排。考场编排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重新编排考场。
  五、考试时间
  学分互认考试考试时间,上半年为5月11日至12日,下半年为1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试题命制要求
  命题工作由各主考学校依据开考计划及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各主考学校要严格遵循课程考试大纲命题,不得随意增加或降低试题难度,确保试题试卷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
  (一)命题格式要求。依据我院命题二处规定的试卷模板命题,命题教师需规范填写试卷模板上所列条目,试卷首页上方须注明“2019年上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或“2019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试卷上标注的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必须与课程代码库里的信息一致,相互完全对应。在命题的同时要制作相应的参考答案。各单项题目分值必须在首页分数栏中准确标注,同时应与试题中的题号、分值一一对应。考试时长应在试卷上明确标注。英语课程,建议试卷和答题卷分离,便于评阅。分卷形式下英语课程所配备的答案卷中类别、项目等必须与试卷中的题目相匹配。
    (二)试题命制保密要求。各主考学校要对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负责,各校必须对命题教师遴选、保密安全责任落实、命题人员管理、命题场所管理、涉密介质管理、清样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命题环节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试题印制由各主考学校负责,各校要联系有印制试题资质的印刷厂,在与印刷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后方可开展试题印制工作,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试题始终在保密状态下印制。试卷袋封面格式见附件1。
  七、试卷运送与保管
  要做好试卷运送和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运送必须始终由2人负责。试卷运送中须有一位是主考学校下到该考点的督考人员,督考人员对所在考点试卷的保密运送负责。试卷到达考点后,考点主考(副主考)对试卷保管的安全保密负全责,督考人员承担检查和监督责任。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中的保密柜内,保密室应设置在2楼以上,安全防护措施齐备,保密室和保密柜的钥匙必须分别掌握在2人手中,保密室应不少于2人24小时值守。试卷入库前,主考学校派出的督考人员应全面检查考点保密室硬件设施、工作制度以及保密室值班安排是否到位等,如不合格立即整改,如无法及时整改到位,则本次考试不得开考,督考人员负责将试卷安全送回主考学校。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主考学校派出的督考人员及时运送回本校统一保管评阅。
  八、考点设置与建设
  各主考学校要加强对考点的管理,新开考点要做好调研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考点设置要求,原则上不在市外设置考点,市内同一个地区考点相对集中,考场数少于2个的不能单独设置考点。考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考试期间要开启监控系统,全程录像,确保考试过程可回溯查看。所有考点应配置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测)和无线电屏蔽仪。考场外设置小件物品放置处,严禁考生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考场。
  考点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任考点主考(副主考),考试期间依据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2),负责全面主持考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所有考试参与人员(含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等)须佩戴工作牌上岗。考点显著位置要悬挂“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自考学分互认考试考点”横幅,设置公告栏,公告内容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考生须知(见附件3)、监考员职责(见附件4)、举报电话等。要设置从考点大门到考场的指路标识,便于巡视人员准确到达。
  考场内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课桌间距80厘米以上。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30人。每个考场须配备2名监考员,每个楼层须至少1名流动监考员。开考前考场必须净化,考场内课桌抽屉能朝前的应朝前。
  九、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监考员遴选要求。要遴选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监考员,监考员必须遵守监考员职责。监考员严禁带手机进考场,监考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看题,甲乙监考员应分别在考场前后方监视全场,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并按所在学校对作弊学生的规定进行处理。监考员若不履行职责的,导致考场混乱,考点主考应根据情况,作出取消监考员资格的处理;如考试院巡视人员发现考场纪律混乱,将取消该考场当堂考试所有考生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考点办考资格。
  (二)考试纪律要求。学分互认考试合格成绩直接应用于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该考试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考风考纪,必须狠抓落实。各单位务必强化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生须凭准考生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三)笔迹卡抄写要求。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后,考试终止前,考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考生坐定后,统一发放笔迹信息卡(尤其注意迟到考生,不要漏发笔迹卡),提醒考生按照卡上的要求,抄写笔迹信息卡上的所有内容。考试开始15分钟后,监考员逐一收回笔迹信息卡并装入笔迹卡袋中,按要求填写笔迹卡袋上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便于后期扫描核对。笔迹卡不密封。凡是未抄写笔迹信息卡的考生,其当堂课程考试成绩无效。笔迹卡必须考生本人书写,严禁他人代抄。
  (四)考试信号。每场考试信号铃声4次。第一次,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禁物品监测);第二次考前5分钟,监考员分发试题;第三次,考试开始;第四次,考试结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离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考生方能交卷离开考场。
  十、其他
  学分互认考试所需的“笔迹信息卡”、“小件物品存放处”和“严禁带手机进考场”标识等,仍由市考试院统一印制,并按考点、考场数分配发放。各主考学校在考前一周内到我院808室领取,远郊主考学校可提前联系我院寄送。
  考前15天主考学校报送学分互认考试考点安排表(见附件5)电子文档到自考处,该表用于市考试院安排巡督考工作,考点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期间,市考试院将派出督考、巡考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请各主考学校将笔迹信息卡交到我院805室,考后试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组织教师评阅、登录成绩,分别于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成绩数据导入自考信息管理系统;成绩打印成册盖章,交市考试院801室向老师处备案,并在管理系统中及时完成绩审核上报和相关费用缴纳。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28日